2020年佛山市職業病防治所招聘公告

3年前 (2020-08-27)佛山公務員考試網

  佛山公務員考試網2020年08月27日訊: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1、職業病防治崗位1名,從事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工作;

  2、職業衛生崗位1名,從事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資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須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崗位任職條件

  1.職業病防治崗位

  (1)專業和學歷學位要求:專業和學歷學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眼科學(A100212)、耳鼻咽喉科學(A100213)、眼科學碩士(A100230)、耳鼻咽喉科學碩士(A100231)、臨床醫學類(B100301)。

  (2)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截止至報名開始當天)。

  (3)其他要求:具備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醫師執業范圍包含眼耳鼻咽喉科專業或全科醫學專業。

  2.職業衛生崗位

  (1)專業和學歷學位要求:專業和學歷學位要求: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A100402)、衛生毒理學(A100405)、公共衛生碩士(A100407)。

  (2)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截止至報名開始當天)。

  (3)其他要求:應屆畢業生可報考。

  本次所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均參照《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包括境內及境外學校)未列入《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可選擇招聘公告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相近。境內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原畢業院校出具的認定為相近專業的證明后方可通過資格審查。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4日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佛山市禪城區影蔭路3號佛山市職業病防治所511辦公室。聯系電話:0757-83267336,聯系人:歐陽東海。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要求應聘者須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連同個人簡歷、職稱證明、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獲獎證書、論文及成果、工作時間證明(合同+社保清單或單位證明+社保清單)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采用現場資格審查,對于無法現場確認資格人員,將通過電話方式通知資格審查情況。

  六、考試

  (1)考試時間:報名結束后,電話通知符合條件人員實踐考核和面試時間、地點。

  (2)考試方式:本次招聘直接采用實踐考核和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考生不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視為放棄面試。

  (3)總成績:實踐考核、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七、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各招聘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體檢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組織體檢人選到指定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可按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所需費用由我單位支出。

  八、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在同一崗位中按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招聘人選,名單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我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試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正式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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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佛山市職業病防治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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