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務員禁止離滬考試(上海公務員限制戶籍嘛)

4個月前 (02-22)上海公務員考試網

本篇文章給大家介紹上海公務員禁止離滬考試,以及上海公務員限制戶籍嘛相關信息,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一覽:

上海公務員都在哪設考點?在市外可以報考嗎?

上海公務員考試每年提前發布的考試公告里有上??荚嚨攸c和考試時間的相關安排,大家務必關注上海公務員局網這個發布渠道有考試地點的信息。上岸鴨小編來給大家介紹一下上海市公務員考試地點是不是在市外這個情況。點擊領取省考備考資料

在打印準考證時可以查詢出來考試地點,不能查詢到具體的考點在這之前,一般考點都是安排在市內的。至于是小學還是中學要根據安排決定。非上海公務員考試網發布的相關上海公務員考試信息未必是真實可信的,大家在獲取資訊時要有一定的判斷能力,一般每個地區的發布時間不同。

在直轄市,或者各地區安排省公務員省考的考試地點,在這里筆試。一般采用就近原則,即在考生報考單位的所在地,或者是報考單位所在地的附近城市安排上海公務員考試。面試的地點根據招考單位的安排來,具體以公告為準。

匯總上海公務員考試各地的考試地點也是各大培訓機構的網站的工作??忌梢缘卿浬虾9珓諉T局網和各地區的官方網站查閱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上海公務員考試報考一般是采用網上報名進行,所以即使在外地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也是可以報考的。上海公務員考試崗位是限戶籍的,而且要滿足它的政策。

上海市公務員考試地點無論在哪里,考試時平穩心態很重要,市外的考生只要符合要求都可以報考。歡迎大家關注上岸鴨公考網獲取更多的上海公務員考試信息領取資料!

外地人到上海參加公務員考試現在還能過來嗎

可以。根據查詢相關信息顯示,自2022年12月8日0時起,上海取消來滬返滬人員報備要求,不再實施實施落地檢、三天三檢和第5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來滬返滬人員抵滬不滿5天者,不再限制其進入相關公共場所能過去。上海是中國最大的工商業城市。

上海市公務員考試防疫要求

上海市公務員考試防疫要求如下上海公務員禁止離滬考試

1、考生考前7天必須在滬備考。

12月4日0:00起必須在滬上海公務員禁止離滬考試,以考試當天“行程卡”顯示信息為準,即“行程卡”顯示無異常且7天內無到達或途經外省市)?!靶谐炭ā憋@示綠色且“前7天內到達或途經”僅顯示“上海市”(當日更新),方能進入考場。

上海公務員禁止離滬考試我們之前的預測一致,要參加上海市考/定向選調,必然要在上海參加國考。上海北宋書院:要參加上海定向選調/市考,必然要在上海參加國考外地考生無法在滬參加23國考,面臨國考與上海定選艱難二選一,利好上海211高??忌?。

外地考生只有兩個選擇:

第一個選擇:12月4號在本地,堅持在當地參加國考/央選,放棄上海定向選調/市考。

第二個選擇:12月3號放棄國考/央選,來上海參加12月11號的2023上海定向選調/上海市考筆試。

我們建議是,如果沒有央選的話,可以放棄國考,來上海準備上海定向選調/上海市考。國考比例一般超過70比1,而上海定向選調是6比1,上海市考大概20比1,上岸概率較大。

現在是考驗對上海堅定選擇程度的時候上海公務員禁止離滬考試了。我們的預測是,將會有較多北京高校、長三角高校的同學,因為在本地參加國考央選,最后放棄上海定向選調/上海市考。

而這個消息,將利好上海本地考生,特別是上海211高??忌ㄉ洗?、上財、華東理工、上外、東華),將獲得更多的2023上海定向選調上岸機會。(上海4所985高??忌ツ暾紦?strong>上海公務員禁止離滬考試了2022上海定向選調超過三分之一名額。)

哪些人是不可以報名上海行政執法公務員考試的?

一、關于報考對象

1、問:本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考報考的具體對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條規定以及上海市公務員局《上海市2021年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考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和《上海市2021年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2、問:本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考的職位是哪些?

答:根據本市基層執法隊伍建設需要,本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錄職位包括市場監管執法職位和城市管理執法、交通運輸執法、文化市場執法職位(具體職位詳見《招考簡章》)。

3、問:哪些人員不具有報考資格?

答:不具備報考資格的主要包括以下幾類人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2)在中央和地方公務員考試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學生;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與所報考單位中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需向招錄單位進行報備,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不得報考。

4、問:2021年和2022年的畢業生能否報考?

答:已畢業的報考人員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2022年的畢業生不能報考。

5、問:留學回國人員如何報考?

答: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者可上網(網址:)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在面試時需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6、問: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如何報考?

答: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學習,獲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的人員(就讀期間必須為現役軍人),報考時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證;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學習,獲得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歷證書的人員,當年必須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同時,學歷證書需通過國家有關部門學歷認證。

7、問:外省市的社會人員除《招考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

答:須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的人員。

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

8、問: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報考?

答: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同時,學歷證書需通過國家有關部門學歷認證。

9、問:參加“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和“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如何認定?

答:參加上述項目的人員報考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需提供由區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叭б环觥比藛T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考生參加結構化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10、問:在職公務員可否報考?

答: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不能報考。另外,根據《關于印發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的通知》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職公務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報考公務員,須經所在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報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執行。對采取定向招考方式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報考。

二、關于報考條件

1、問:如何理解“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這一條件?

答:這個條件是指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間出生的人員。

2、問:對招考簡章中“專業”“學歷”“政治面貌”等條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詢?

答:報考人員對簡章中的“專業”、“學歷”、“政治面貌”、“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等內容有疑問需進行咨詢或者需進一步確認是否符合職位要求的,可與招錄機關直接聯系。

三、關于報考時間和方式

1、問:這次報考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何時進行?怎樣報考?成績如何查詢?

答:這次報考的時間、方式以及成績查詢的主要安排是:

(1)2021年8月23日10:00至8月27日16:00組織網上報名,報考者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上海市2021年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考試錄用專題網站(,以下簡稱“招考專題網站”)進行考試報名。

(2)實行告知承諾制??忌诰W上報名前,須認真了解國家和上海市公務員招錄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文件規定,仔細閱讀《招考公告》《招考簡章》和《上海市2021年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考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報名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中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如在招錄過程中,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考試報名即職位志愿報名。報考人員可在“市場監管執法職位”和“城市管理執法、交通運輸執法、文化市場執法職位”兩大類別中選擇一類報考。

報考“城市管理執法、交通運輸執法、文化市場執法職位”的考生可在此類別中直接選擇5個志愿;報考“市場監管執法職位”的考生可在此類別中同時填報3個職位志愿,并按照職位志愿順序由用人單位進行審核,如填報的志愿審核未通過,考生可進行補報,但最終通過的職位志愿不得超過3個。

面試名單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筆試成績排名及志愿先后確定。若所有志愿都未能進入面試,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選擇“愿意接受調劑”的考生中進行統一調劑,選擇“不愿意接受調劑”的考生將沒有面試機會。每名考生只有一次面試機會。

(3)報考者在報名、繳納有關費用后,須持有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方可參加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考筆試。

(4)筆試的時間定于9月19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9:00-11:00申論(行政執法類)

下午13:00-14: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5)筆試成績及分數線可于2021年10月19日通過招考專題網站查詢。

2、問:填寫上海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考報名信息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填寫時要重點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上海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考報名信息中的項目都必須認真、準確填寫;

(2)報考時已辭職、待業、從事自由職業的人員,必須在“工作經歷”中予以說明。

四、關于考試科目

1、問:這次錄用考試筆試主要有哪些內容?

答: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行政執法類)》。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報考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和潛在能力。主要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判斷推理能力、數理能力、常識應用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等,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100分。

《申論(行政執法類)》主要測查報考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測查內容包括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荚嚂r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考試大綱》通過招考專題網站公布。

2、問:這次考試是如何劃定分數線的?

答:上海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筆試總成績,以招錄職位總人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面試分數線。

當實際報考人數與招錄職位總人數比例超過8:1時,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可按招錄職位總人數1:4比例劃定面試調劑分數線。達到調劑分數線但未達到面試分數線的考生,可遵循自愿原則確認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合格者依據結構化面試空缺人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結構化面試空缺名額。當遞補名額滿足結構化面試人數后,其余達到調劑分數線的考生將不再獲得結構化面試資格。

定向招考本市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單獨劃定分數線。

五、關于面試

1、問:面試人員名單是如何確定的?

答:根據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錄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達到調劑分數線但未達到面試分數線且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可依據結構化面試空缺情況(主要因考生放棄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造成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結構化面試空缺名額。當結構化面試空缺名額不足時,達到調劑分數線但筆試成績較低的考生將沒有結構化面試資格。

2、問:結構化面試時需攜帶哪些證件和材料?

答: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工作證的原件、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機關規定的證件,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結構化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將取消該報考者參加結構化面試的資格。具體要求詳見面試通知。

3、問:考生如何獲取體能測評、心理測評通知?

答:體能測評、心理測評時間、地點、形式及有關要求于10月19日后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同時,考生必須對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和心理測評進行確認??忌诰W上進行確認后,招錄單位將不再另行通知。

4、問:未通過體能測評的考生還需參加結構化面試嗎?

答:體能測評采取單項淘汰制,未通過體能測評的考生不再參加結構化面試。

六、關于體檢和考察

1、問:面試合格人員如何參加體檢和考察?

答:招錄機關按照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2、問:綜合成績同分者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答:綜合成績同分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若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確定排序。

3、問: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誰負責?

答: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具體負責。

4、問:面試通過人員體檢執行何種標準?

答:通過面試的人員參加招錄機關組織的體檢。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5、問:哪些項目在當日或當場進行復查?

答: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查;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查。

6、問: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如何提出復檢申請?

答: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查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錄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7、問: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答: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

七、其他相關政策

1、問:對部分有經濟困難的考生免費考試的問題如何處理?

答: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可申請減免考試費用,并在報名系統內提交相關資料且經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減免手續。

八、關于報考者違紀違規處理

1、問:報考人員違紀違規如何處理?

答: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的單位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問:《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定?

答:《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修正案(九)》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問:對雷同答卷如何處理?

在閱卷過程中發現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給予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處理。

4、問:對報考人員尚不構成違紀違規的不誠信行為如何處理?

答:為規范本市公務員考試錄用秩序,營造公務員考試錄用良好環境,對不構成違紀違規的不誠信行為(如在進入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等環節后無故放棄的)將記錄其行為。

九、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1、問:報考人員如何備考?

答:報考人員可以仔細閱讀《考試大綱》準備考試。

2、問:本次考試是否進行考前培訓?

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關于本次考試防疫要求

1、問:本次考試疫情防控有何要求?

答:根據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考生務必于考前14天前完成“隨申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注冊申請,筆試、面試考前14天建議在滬不離滬,做好備考期間個人日常防護和健康監測??忌鷧⒓涌荚嚂r應自備口罩,按要求出示“隨申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自覺配合體溫測量,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經考試現場衛生防疫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或者異常情況的考生,須配合工作人員按相關程序處置。

結合疫情防控形勢,招考專題網站將在9月3日前后發布考試實施具體防控要求,考生務必及時關注并遵照執行。凡有虛假或不實承諾、隱瞞病史、隱瞞旅居史和接觸史、自行服藥隱瞞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經發現,一律不得參加考試,造成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上海公務員考試防疫要求

上海公務員考試防疫要求如下上海公務員禁止離滬考試

一、考生應于考前7天做好備考期間個人日常防護和自主健康監測。同時應按要求下載打印《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如實、完整填寫《考生承諾書》相關信息并確認簽字。每科目考試均需提供一份《考生承諾書》,在進入考點、考場時,應主動交給監考人員。

按照“應接盡接”原則,建議考生完成新冠疫苗全程疫苗接種,符合條件的還可完成加強免疫接種。

二、存在以下健康異常情況的考生,應于2023年1月5日9:00—16:00進行在線異常申報:

1. 1月4日0:00至1月5日16:00期間,最后一次(以檢測報告出具時間為準)核酸或抗原檢測結果顯示為陽性的。

2. 1月5日當天存在發熱(體溫≥37.3℃)、明顯干咳等可疑癥狀的。

考試機構將為進行健康異常情況申報的考生安排備用考場和考位參加考試。請相關考生確保健康異常申報時填寫的手機號與報名時填寫的一致,并關注開頭為【考試院】的短信通知。

無異常情況的考生無需申報。

三、考試當日,考生應提前45分鐘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入場核驗。進入考點時,考生應接受防疫安全檢查和指導,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②紙質準考證、③填寫完整并本人簽名的紙質《考生承諾書》(每個科目一份)。

進行過健康異常情況申報的考生應根據現場工作人員指引通過專用通道進入備用考場參加考試。

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到場參加考試的,視同缺考處理。

四、考生應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并做好自我防護。

1.?考生應當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主動及時上海公務員禁止離滬考試了解相應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積極配合考點、考場做好現場防疫工作。

2.?考生在備考期間,務必做好個人防護,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地區,避免與無關人員接觸。勤洗手,公共場所佩戴口罩,在各種場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離??荚嚠斕?,盡可能做到居住地與考點之間“兩點一線”。

3.?考生在考試當天,須自備非閥門式的N95/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建議多備幾個口罩),除核驗身份時須按要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考場及考試過程中均應當全程規范佩戴非閥門式的N95/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

4.?在考試過程中,考生若出現發熱等不適癥狀,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經考點醫務人員評估后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可轉移至備用考場考試,考試時間不補,考試結束后應配合送醫就診;對評估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應及時送醫就診。

5.?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員不得進入考點和在考點周圍聚集,考點不提供停車條件。每場考試結束后,考生須服從考點安排分批、錯峰離場。

五、考生凡有虛假或不實承諾、隱瞞病史、瞞報漏報健康情況、逃避防疫措施的,或在考試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一經發現,一律不得參加考試,造成影響和后果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六、考生參加考試相關疫情防控要求,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適時調整??忌鷳S時關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上??紖^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相應告知書、承諾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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