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查公告

2年前 (2021-11-25)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自治區2021年度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自治區2021年度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安排,現就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度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于11月22日-24日進行(詳見附件)。

  
二、資格審查材料

  
1. 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職位規定需要提供的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度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表》《報名表》《準考證》。

  
2. 報考限定應屆畢業生職位的擇業期考生(2019年、2020年離校未落實工作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未就業證明。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院校未就業的,由原畢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出具能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未就業證明。無法出具此證明,且檔案已轉到縣(市、區)級及以上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保管未就業的,由相應檔案保管部門出具能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未就業證明和檔案存放證明。

  
同時,擇業期考生還須提供個人承諾書,承諾在后續各環節中若發現考生存在與報考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情況,則取消錄用資格。

  
3. 報考職位條件所需的資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注意事項

  
1. 考生需本人參加資格審查。確因疫情等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提交材料代為審查,或根據招錄單位要求以其他適當方式提供。

  
2. 考生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和報考時填寫信息相符合。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

  
3. 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 考生應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強健康管理,做好自我防護,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特此公告。

  
附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1年度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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